鲁镇的咸亨酒店里,有一个当街的大柜台。做工的人下了工,常常花四文铜钱买一碗酒,站在柜台外面喝。如果多花一文,还可以买一碟茴香豆下酒。穿长衫的有钱人,就到里面的房间坐着慢慢喝。
我十二岁就在这家酒店当伙计。掌柜说我样子太傻,只让我在柜台里温酒。工作很无聊,只有孔乙己来的时候,大家才会笑几声。
孔乙己是站着喝酒却穿长衫的唯一的人。他个子很高,脸色青白,脸上常常有伤痕,胡子又乱又白。他的长衫又脏又破,好像十多年没有洗过。他说话总是“之乎者也”,别人听不太懂。他姓孔,大家就叫他孔乙己。
他一来,喝酒的人都看着他笑:“孔乙己,你脸上又有新伤疤了!”他不回答,只说:“温两碗酒,要一碟茴香豆。”然后排出九文大钱。有人大声说:“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!”孔乙己红着脸说:“窃书不能算偷……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大家都哄笑起来。
孔乙己读过书,可是没有考上秀才,又不会做事,越来越穷。他写得一手好字,可以替人抄书,可是他好喝懒做,常常连书和纸笔一起不见了。后来没有人再请他抄书,他就偶尔偷东西。不过他在我们店里从不欠钱,就算欠了,不到一个月也一定还清。
有一回,他问我:“你读过书么?茴香豆的茴字,怎样写的?”我觉得他像个要饭的,不想理他。他很认真地说:“这些字应该记着,将来做掌柜的时候,写帐要用。”我说:“不就是草头底下一个回字么?”他很高兴:“对呀!回字有四样写法,你知道么?”我不耐烦地走开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