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可以,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,为子君,也为自己。
一年前,我住在会馆里一间破旧的小屋里。那时我天天等着子君来。一听见她皮鞋的声音,我就高兴起来。她来了,我们就谈家庭专制,谈打破旧习惯,谈男女平等,谈伊孛生和泰戈尔。她总是微笑着点头。
我们来往了半年,有一天谈到她的叔叔和父亲,她想了一会儿,坚决地说:“我是我自己的,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!”这句话让我非常感动。我觉得中国的女性有希望了。
后来,我拉着她的手,一条腿跪了下去,向她表示我的爱。她答应了我。她的叔叔很生气,不再认她这个侄女;我也和几个朋友断了来往。
我们看了二十多处房子,最后在吉兆胡同租了两间小屋。为了买家具,子君卖掉了她唯一的金戒指和耳环。我每天去局里上班,抄写公文;子君在家做饭、喂鸡,还养了一只小狗,叫阿随。那时我们非常幸福。
可是子君越来越忙,整天做饭、洗碗,没有时间读书和谈天了。她和房东太太也常常因为小油鸡吵架。
双十节的前一晚,局里送来一张纸条:我被开除了。子君的脸色变了,我们决定节省用钱。我登广告找抄写和教书的工作,又开始翻译书,想寄给杂志《自由之友》。可是家里又冷又乱,子君总是催我吃饭。钱越来越少,油鸡也被我们吃掉了。最后,连阿随也养不起了。我用包袱蒙着它的头,把它带到西郊放掉了。子君的脸色变得非常凄惨。